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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怎样才是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  浏览: 10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内买房怎样才是个人财产

如您希望当阁下身处婚姻期间购房的状况下,所购之物业能够被视作是您的个人财产,那么请参考如下几种方式进行操作:

1.首先,可以选择让父母出全额资金为您购置房产,同时将该房产登记于您个人的名字之下。如此一来,这栋房产将会被视为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予礼物,因而不被看作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而是完全列入您个人所有的财物清单中。

2.其次,您还可以考虑在婚前个人所拥有的房产予以出售,并借助卖出房屋所得的全部款项来重新购置新的房产,然后将其登记至本人名下。在此种情形之下,全新的房产自然而然地亦将被认定为属您个人所有的财产。

3.在结婚之后,您也有权使用个人的储蓄或其他收入来源来购置房产。这样的做法之下,新购入的房产同样会被视作是您个人所有的财产。

4.此外,如果在婚后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夫妻双方书面签署了协议,明确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为其中某一方所有,那么即便是将该物业登记到两人的名字之外,它依然会被视为约定的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者,如果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明确表示该物业是赠与给他们的子女的话,那么此房产当然也将被视为个人财产。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房产登记在何人姓名之下,只要按照书面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明确约定,均可确保房产归属为某一方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内买房怎么才可以不算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是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内夫妻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夫妻双方订立了财产协议,这样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则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内买房怎样才是个人财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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