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出轨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吗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无法仅仅根据对方“精神出轨”这一借口,来向法庭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严重破裂,并请求法院予以批准离婚的裁决方案。任何有关此类情况的举证,都必须是具有实质性,并且切实能够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确确实实已经破裂的法律性证据。例如,如果一方有与其他异性登记结婚的事实,那么此结婚证明文件便可成为申请离婚的有效证据之一。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精神出轨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吗
1、当事人不可以以精神出轨为由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能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必须是实际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民事诉讼证据,如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结婚证等;
3、目前法律并不认可精神出轨。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处理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精神出轨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