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离婚可以在外地直接办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婚姻关系解除亦即离婚事务,其具体能否在异地实施,取决于采用何种离婚方式,具体福利如下:
1、协议离婚:
不得在外地办理,应当在婚姻缔造者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域内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办。
2、诉讼离婚:
则允许在外地办理。
(1)若夫妻中有任意一方离开定居地点超越一年的距离,针对婚姻另一方提出的离婚申请,该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所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实施管辖权。
(2)若夫妻双方共同离开定居地点超过一年,针对于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申请,该申请可以由被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3)若夫妻二人均未曾固定且唯一的住所地,且在申请人提出离婚申请之时,被申请人处在无固定居所状态,那么,该申请通常可由申请人提起之时,被申请人所处的原居住地人民法院实施管辖权。
当夫妻选择在异地通过诉讼方式结束婚姻关系时,需要遵守以下程序步骤:
1、拟定完整的离婚起诉状;2、做好获取诉讼离婚所需证人、证言、资料等准备工作;
3、向具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其相应证明材料;
4、待法院核实后,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5、法院接受离婚诉讼,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
6、法院将另行指定开审日期,并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开庭传票;
7、开庭审理阶段:
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委托律师或其他专精人员代理其参与诉讼的权利;
8、法院会基于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提供的证明资料,对是否同意终止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宜做出最后判决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
1、协议离婚必须经过冷静期才可以离婚,但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期。
2、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其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在30天内可以撤销离婚,撤销离婚后,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离婚可以在外地直接办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