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的遗嘱才有效
要使遗嘱获得效力,必须确保以下各项条件得到严格遵循:
首要原则是遗嘱持有人应当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必须展现遗嘱人人心所向的真实意愿,任何受到欺骗、威胁而产生的遗嘱都是无效的;
此外,遗嘱的内容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规范相违背,也不得背离公共秩序及公正善良的社会道德标准;
再者,遗嘱严禁进行篡改,不得被恶意伪造成形,任何形式的伪造遗嘱在法律上都将不予承认其有效性;进一步地,遗嘱所涉及到的财产权益,遗嘱持有者必需拥有绝对的处置权利;关于遗嘱的形式,可选择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音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多种方式,但其中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音像遗嘱的内容在形式须与相关法律规定保持一致;
最后,近乎所有的口头遗嘱都需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程序,而在危难紧急情况消除之后,遗嘱人如果能够采用书面或者音像等形式重新制作遗嘱,那么先前的口头遗嘱便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经过制作的多份遗嘱,只要遗嘱中的条款有所冲突,就应该以最新的遗嘱内容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怎样的遗嘱算有效遗嘱
有效遗嘱需要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合法。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的遗嘱才有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