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收费标准是多少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之相关条款,离婚程序中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将遵循以下收费标准:
若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总计低于或等于人民币20万元,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
当这块参照基数超过20万元范围之际,按0.5%的比例交付相应税费即可。
以具体例子来说明,假如某对夫妇的财产价值总额为30万元,那么仅需为其中超出20万元部分的10万元支付按0.5%计算的税费。
关于人格权的侵权案件,根据规定,诸如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荣誉权等各类人权被侵犯的案件,每涉及一案,均须支付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
对于索赔事宜,只要其赔偿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便无需额外缴纳费用;但如果其中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即索赔金额超出了这个范畴,那就应按照1%的比率支出额外费用;如索赔金额超过10万元,则须按0.5%的比例缴付额外税费。
此外,当事人未在预交阶段缴纳足额的诉讼费,且经人民法院再三通知亦未能补交者,或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请求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依然未能有效预交的案例,人民法院将会视作自动撤诉处理。
因撤诉缘故导致的离婚案件,如无任何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以内重新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对此不予受理。
在裁判生效之时,诉讼费用将主要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有: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财产分割意见是写在离婚协议中的,与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一起组成了离婚协议书;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收费标准是多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