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在离婚人士重新步入婚姻殿堂时,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提交双方各自的户籍簿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其次,申请人需向民政部门递交本人无配偶并与其它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明确声明;
第三,需提交3张近年拍摄、尺寸为2英寸、半身免冠且以红色作为背景的双人合照(如有不便,也可现场拍摄);
第四,离婚申请者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由法院签发的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最后,若申请人选择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则需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此项服务为自愿性质)。
对于已经经历过离婚程序的人士而言,他们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供由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
因此,对于那些希望在离婚之后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们来说,他们必须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书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必要材料,同时,是否需要提供婚检证明则取决于当地民政部门的具体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吗
离婚再结婚不是必须要拿离婚证的,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可以出具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效力。如果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则再结婚时需要提供离婚证。
办理再结婚登记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