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购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倘若夫妇二人均未就此做出明确的书面协议,仅在产权证书上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应当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资产。
如果该房产系由某一方的父母在结婚之后独自出资购入的,且在产权证书上亦仅有该子女的姓名,并且其父母明确表示这份资产仅属于他们自己的子女所有,即便该房产的购置行为发生在婚后,这也只能被视作该子女个人所有的房产,另一方则无权对其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产权归谁
只要是在婚后买房,无论是写两个名字,还是只写其中一个名字,都得算是夫妻二人的。除此之外,小到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大到工资、奖金及存续期间获得的经济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若是要离婚的话,这些都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内购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