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夫妻女方患有糖尿病能离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8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女方患有糖尿病能离婚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患有糖尿病,并不会对其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离婚请求产生影响。

在此情况下,患者完全有权以伴侣患有糖尿病为由,与另一半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商讨是否需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同样,患者也可以通过严谨周密的法律文件签署过程,成功达到离婚的目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

然而,若双方就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严重分歧,无法达成共识时,他们便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审理,以便通过调解或最终裁决的方式,顺利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这便是我们熟知的诉讼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女方提出离婚孩子要如何判

夫妻离婚孩子按照以下原则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女方患有糖尿病能离婚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