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期间男方转移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期间,私自转移财产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若经过另一方书面许可,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
亦或是仅涉及当事人自身的个人财产变动则不受此限制。
如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有财产或伪造债务等不当行为,一旦被证实,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可酌情减少其份额甚至不予分配。
若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才发现此类情况,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期间男方不让看孩子,要怎么办
在此情况下,建议尽早由涉事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达到理想效果,便可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这一核心原则,来决定探望权利的行使方式和时间。
当然,倘若双方已经围绕探望权问题达成共识或者法院做出了明确的判决之后,抚养方仍旧拒绝让探望者与孩子接触,那么探望者有权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通过采取适当的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等手段来以促进探望权的正常行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期间男方转移财产是否合法”,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