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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怎么办

在处理离婚事务时,若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另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以确保该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依法判定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任何协议内容都不能损害他人尤其是子女的权益。例如,有些协议中可能会以支付抚养费作为交换条件,约定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而无需支付抚养费用,这种条款由于严重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也应该被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

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离婚协议男方给女方的钱迟迟不给多久失效

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夫妻在婚姻解除协议中约定的现金支付承诺均不被视为失效或失去法律效力。若双方签署了正式的离婚协议书,但存在另外一方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受害者方有权利通过向法院申诉的方式,促使司法部门对此进行评判,认准这份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进而申请法院命令未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遵照执行。倘若这对夫妇决定采用诉讼离婚的途径来结束他们的婚姻关系,那么案件的原告便可依据胜诉判决的权威性,直接请求法院对未履行金额予以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进行离婚事项处理过程中,若其中一方未能严格遵守离婚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确保相关协议具有法定约束力,同时对违约方予以追责。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证协议内容不会对第三人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侵犯。例如,如果存在以放弃探望权作为支付抚养费用的前提条件,这无疑是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严重侵害,因此这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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