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签署后多久有效
签署离婚协议并不存在时效期限问题,即无论该项协议历经多长时间,其有效性均不会发生改变。这是由于离婚协议需要同时具备多个要素方能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满足当事人已缔结合法婚姻关系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内容不得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须由夫妇双方共同向离婚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历三十日冷静期以及最终由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书等多项要求。自签署之日起,离婚协议将被登记机关进行备案保存,而在完成备案手续之后,该份协议将长期保持其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签署后诉讼离婚可以立案吗
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起诉离婚的行为符合最基本的立案标准,人民法院便应当予以立案。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中的某一方,为了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在申请离婚时,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法院将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关法规,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核。如果该案件满足了起诉的所有条件,法院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反之,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若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离婚协议签订的时限问题,请知悉,此项协议并无时效性之约束,无论经过多长的时间,其有效性始终保持不变。在此基础上,离婚协议的生效还需要满足诸多关键要素,例如必须建立在合法婚姻关系之上,采用书面形式表达,不得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需要由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过冷静期以及亲自领取离婚证等程序。一旦签署完成,该协议将会被妥善备案保存,从而确保其长期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