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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后父母不给我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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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8岁以后父母不给我钱了怎么办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无明确规定已成年子女有权向其父母索取抚养费或学费等相关款项。若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且其父母亦不再负有提供赡养及教育支出之责任与义务。在此情况下,如子女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类问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鉴于子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对于子女的诉求予以驳回,并维持父母无需承担相应费用的原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18岁以后可以追之前的抚养费吗

自年满十八周岁起,便可依法索求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1.抚育未成年子女乃父母的法定责任,关于诉请支付抚养费用之诉求,并不受诉讼时效规定所束缚;

2.在孩童尚未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向承担抚养义务之人提出支付抚养费用之诉求,则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3.当孩童届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后,依然可行使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权。关于儿童抚养费用索赔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以孩童的名义起草一份起诉状,明确表示寻求其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用;

2.将该起诉状交付至未有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之一方当事人的住所所在地法院,并支付约为二十元人民币的立案费用;

3.接着耐心等待案件审理之日的到来;

4.在开庭审理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工作,例如离婚协议或者相应的判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无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权向其父母寻求抚养费或大学学费等方面的支持援助。当子女年满法定成年年龄之后,其双亲便不再具有抚养与提供教育条件之义务。然而,如果出现子女坚持争取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情况,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而,由于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驳回其诉讼请求,并维持原有的判决结果,即父母无需为子女支付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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