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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遇车祸而受伤住院之后,劳动者看到每天产生的医药费,认为这笔医药费也应该由工伤保险进行报销,毕竟自己算是在下班的过程中受伤,且并不是自己意外而导致的受伤情况,应该要工伤赔偿。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一、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这个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比较硬性的规定,一般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时间的合理性来确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时间,只要逻辑上是属于上下班的过程就可以。比如路线上属于往返于工作单位与居住地点内的正常往返时间。而且需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二、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途中遇车祸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加以区分,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遇到车祸后都能直接认定为工伤的。要是你对于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是否为工伤的内容不太清楚时,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专业律师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