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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有或长或短的试用期,那么,在试用期的时候,单位是否能解除该劳务合同?单位解除试用期工作人员的劳务合同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试用期用人单位需要满足的条件。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如果员工没有上诉的任何情形,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务合同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可依法寻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