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392 次 来源:网络
在婚姻家庭中,如果一方为精神病人那么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对于相关的经济补偿在法律上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具体的内容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精神病人离婚经济补偿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给付经济帮助款项或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准,如负有给付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可对一次性给付款项采取分期偿付的方式;给付一定的财产可以是财产的使用权或者是财产的所有权。具体掌握的原则应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具体确定的标准法律未明确规定,可根据发生生活困难的程度大小,因人、因案而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掌握。总之,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都清楚了吧,这是在实际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每个人都不想和精神病人过一生,因此选择离婚也是很正常的事,但是需要在相关的经济赔偿上有所了解,才能更好的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