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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加班被辞退,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你好,我有个朋友在一个厂了做了10年的员工,最近几个晚上,没去加班,老板说要炒他,叫他写辞工书。但是我朋友问老板要工资,老板说不给,我朋友就到劳动局去咨询,劳动局说要有厂里开除的证明才可以。老板肯定不会写的。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
济南律师解答: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朋友的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朋友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是相当于其10个月的工资,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行为也属于违法,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