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 512 次 来源:网络 2008年6月2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一份《职员合约》共同拍摄CCTV1播出过的《雪域天路》电视连续剧。合约约定,在被申请人拍摄的电视剧中担任导演一职,合约履行期限是2008年7月5日—2009年1月5日,酬金共计20万元整。申请人履约完毕后,可被申请人一部分尾款未付。最终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