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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是在一些小餐馆里面打工的话,基本上是没有加班费的,如果餐馆有加班费的规定的话,那么这个可不可以是统一价格?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加班费可以是统一价格吗
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下面是山东的标准。
《山东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20条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一)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当然,如果单位“明码标价”的加班费高于职工法定的加班费标准,也是允许的。但是,如果职工工资差距比较大,那么工资比较高的职工,还是会觉得吃亏,认为公司处理不公,所以按照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确定加班费,更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加班费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支付的,而不是由餐馆自己进行决定,如果在这些餐馆中工作,发现加班费差距过大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