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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每月扣职工绩效奖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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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人口众多,劳动者也有很多,所以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压力很大,导致很多公司就恶意压榨员工,但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如果企业每个月扣除职工的绩效奖金是否合法?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每月扣职工绩效奖金合法吗

绩效工资按照销售利润制定任务,按完成比例发放绩效工资是合法的。如果任务完成没有按照绩效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未实现承诺,就算是扣工资,但要有最够的绩效工资发放证据说明问题,这就是属于违法的。

案例

2013年11月15日,小赵通过招聘成为某公司技术开发部设计工程师,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转正后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其它补贴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工资2780元/月,绩效工资1668元/月,其它补贴150元/月,合计4598元/月。用人单位根据小赵的出勤情况,于每月15日核算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其中绩效工资累计每半年发放一次,即每年7月15日和1月15日发放。双方约定小赵从2014年元月开始享有绩效工资待遇。

2014年5月15日,小赵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14年5月31日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2014年6月15日小赵去用人单位领取5月份工资时,却发现用人单位扣除了1855元。2014年7月15日,小赵再次去用人单位,要求发放被扣的工资和2014年1月至5月份的绩效工资时,遭用人单位拒绝。小赵想知道,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释法

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田xx表示: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绩效工资应是工资的组成部分,故用人单位以半年发放一次绩效工资的属违法,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月至5月份绩效工资给该职工。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工资单中载明的数额,支付给职工离职前5个月的绩效工资,共计6170元;关于该职工被扣5月份工资1855元,用人单位认为是作为该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基于双方劳动合同的特别约定及公平合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在扣除该职工违约金1234元(职工应得绩效工资的20%,即6170×20%)后,将剩余的5月份工资621元(1855-1234)返还给职工。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公司不能够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及时去法院起诉,也可以先去劳动局投诉,不管怎样我们都需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若悠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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