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加班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的事情,有些加班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取得一致协商同意的,但有的却是用人单位强制性的,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是敢怒不敢言,那么到底加班加点具体有哪些条件,若悠网小编就相关问题给出了以下建议,希望可以解答您的困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二是必须与工会协商;三是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四是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还必须符合规定,即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
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为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做到劳逸结合,企业的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以安排职工加班加点:
1、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内,企业的生产(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2、企业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3、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检修的
4、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企业在上述情况下组织职工加班加点,要根据工作量安排加班加点人数,并要征得同级工会组织同意。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不是任何加班都是非法的,国家对加班也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当我们遇到加班的情况时,一定要沉着冷静,不可盲目地与单位发生争执,以免丢掉工作,得不偿失,只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权益,都会受到国家法律支持的,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