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不知道出勤天数不满时怎么计算工资,工资形式是工资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规定着劳动状况和劳动报酬量之间的比例关系。通常来说,工资形式可以分成以下几种: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浮动工资、奖金、津贴。那么工资按多少天计算?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讲解。
一般来说,我们的固定月薪就属于计时工资制。奖金是对超额劳动的补贴,以现金方式给予的物质鼓励。而奖金虽然作为一种工资形式,但奖金的作用是对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报酬。简单来说,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津贴则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在核算工资时,新的劳动法规定是采用每月21.75天的计算方法,那么这个数字怎么来的呢?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出勤工资核算的计算工式
公式1:月出勤工资=月工资标准*(1-1/21.75*事假天数)
公式2:月出勤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出勤天数
(公式1适合请假天数少的在职员工,公式2适合新员工和请假假天数大天出勤天数的员工。)
日制度工作时间为20.75天,并非20.83天,可以按以下计算方法自行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休息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200%;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30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rn劳社部发[2008]3号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综上,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