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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绩效工资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37 次  来源:网络

某餐饮公司辞职员工:去年9月20日,我看到网上一家餐饮公司正在招聘厨师,便前去应聘。当时,我明确告诉对方,我没有厨师证,但以前在老家的一家大型餐厅里做过两年学徒,来北京后又在一家饭馆干过厨师,一般的家常菜都能做。负责招聘的人让我当场炒了几个菜,然后决定聘用我,并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另加2000元绩效工资。第二天,我就到公司报到上班了。

正式入职后,公司把我外派到一家事业单位的食堂去工作。后来得知,餐饮公司承包了这家单位的食堂。我们公司是每月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但10月5日发工资却没我的,我以为因自己来的时间短,合并到10月份的工资里了。没想到其后一直未发9月21日至9月30日的薪水。问老板是咋回事,他总说不知道这事,需要问问财务。

另外,从我入职起,公司一直没发过2000元绩效工资,说因我没有厨师证所以不发。近日,我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辞职,现在想申请维权。

请问,我能要求原单位支付入职后每月的2000元绩效工资和未发放的9月21日至9月30日的工资吗?

回答: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绩效工资。

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您在入职时已经明确告知工作单位自己没有厨师证的事实,并且单位在已经知晓这一具体情况后仍为你安排了工作,而且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另加2000元绩效工资。由此可见,有没有厨师证和工资、绩效并不构成直接关系,因此单位不能以您没有厨师证为由拒绝支付绩效工资。

另外,您在9月21日至9月30日付出了劳动,单位应当向您支付这期间的劳动报酬。

建议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或者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讨要绩效工资及工资。如果单位与您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无疑是最有力的证据材料,因为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述,双方的签字可以代表对以上事实的确认。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议您收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约定工资标准的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再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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