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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口径)来源、发放、结余情况。
(1)工效挂钩企业:
①按照国家工效挂钩政策规定,年度工资总额的提取、使用、结余情况。
②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
(2)工资计划管理或工资总额包干企业:
①企业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工资计划或工资总额包干方案的情况。
②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年度应提工资总额及实发数情况。
2.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年度工资总额外的各种收入、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情况。
3.企业执行本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情况。
4.企业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的情况。
5.企业经营者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等渠道获取的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
6.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签章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从银行支取工资的记录情况。
7.企业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数据填报情况。
8.企业职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