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社厅副厅长杨红山接受采访畅谈工资增长话题
杨红山: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按照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和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方法,综合考虑广东的经济发展状况、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社保标准、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个强制性保障标准。企业发放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或要求劳动者超时工作,变相削减劳动者加班工资等都是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我们是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劳动监察部门发现这种行为后将会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支付,按规定补发劳动者的工资。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推行集体协商促企涨薪
今年“十二五”开局,对于收入分配方面,人社厅有哪些工作计划?
杨红山: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合理调整薪酬分配,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包括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增强集体协商实效性,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建立完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覆盖各类地区,分行业、职业(工种)的多层次人力资源市场价位制度等。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项保障标准,不是企业的分配标准。政府通过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更多是向社会发出工资增长信号,促进全社会工资水平的合理提高。近年来,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工资分配制度,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和职工根据政府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平等协商合理约定工资,建立工资共决机制,促进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广东今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
杨红山:去年广东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线是12%,上线是17%,下线是4%。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今年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并准备加强对不同行业企业的分类指导。特别是在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我省将努力实现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逐步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切实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如何保证企业会按照指导线来行动?
杨红山:推动企业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工资共决机制就是其中之一。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到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