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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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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市劳动、建设部门联合向遵义市建筑施工企业“头头”打招呼:从今年4月1日起,凡在遵义市范围内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必须按建筑工程造价总额1%~3%提缴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如不缴纳该保障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和不办结该项目的相关手续。

    农民工讨薪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遵义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实行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就是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和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的问题,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凡在遵义市范围内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业企业,都要建立和实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该保障金将存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银行专户,用于企业在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时,垫付拖欠的务工人员工资。

    据悉,不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施工企业,建筑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和不办结该项目的相关手续。同时,经查实企业凡属有重大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发上访事件,以及提供虚假支付工资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劳动部门将其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劳动部门提出意见,建设部门将暂停或取消招标投标。此外,建筑部门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对曾拖欠和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的,又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造成恶劣影响的施工企业,建设部门将停止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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