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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拆迁员工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80 次  来源:网络

一、一般公司拆迁员工有赔偿吗?

没有赔偿,因行政征收导致公司被拆迁的,只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违法辞退员工才有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形下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拆迁征地主管部门需要支付哪些补偿金?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因为行政拆迁和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不算违法辞退,所以公司拆迁员工没有赔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公司违法辞退的,例如工伤期间、怀孕、哺乳期、休产假期间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金是补偿金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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