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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59 次  来源:网络

一、当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1、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公司不发工资打欠条可以吗?

1、公司不发工资打欠条是可以的。

需要说明的是,一旦出具了欠条,双方之间关于拖欠工资的法律关系就变了,本来是劳动关系,出了欠条之后就变为普通的欠款法律关系了,员工可以持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

因此,拖欠工资尽量不要写欠条,后期维权很麻烦,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要加付赔偿金。

2、工资支付主要包括:

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3、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在劳动合同之中,一般会明确约定单位需要向职员支付的工资数额、支付日期,若是到了约定的日期单位没有发放工资,或者是发放的工资数额与劳动合同之中的约定相差很大,那么可以先询问原因,如果对单位给出的原因不服,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需要先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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