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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不同意辞职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221 次  来源:网络

一、领导不同意辞职怎么处理

辞职公司不同意的办法,有两种:

第一:如果员工提交的辞职申请,则是员工向单位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辞职申请。

这种情况下,如果领导拒绝签字,那么可以采用EMS邮寄辞职报告的方式,邮寄时注明是某人的辞职报告,收件人注明公司的全称,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保存好邮寄的回执单。可以证明你已经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辞职申请。

第二:如果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者在试用期间时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申请人也可以在到期后直接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他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二、劳动者违法辞职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N赔偿金。那么劳动者有没有违法辞职这一说?要承担哪些后果?

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31条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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