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224 次  来源:网络

根据相关规定,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一按照0.5个月进行计算。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解除合同的程序如下:

1、提前至共享服务中心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

2、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3、人事专员查看员工档案是否有培训协议,确认员工是否在培训服务期内,计算服务期内员工应支付公司的赔偿金额;

4、离职人员直接上级完成离职人员离职面谈、离职原因调查;

5、离职人员直接上级负责监督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

6、共享服务中心人员完成辞职人员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记录,定期将辞职人员工作卡进行销毁;

7、员工在共享中心办理离职手续;共享中心工作人员与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报审离职材料的同时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门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9、事行政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10、总经理审批辞职手续文件;

11、辞职人员领取相关辞职证明;

12、人事专员与薪酬专员沟通生成辞职人员当月薪资系统,办证薪资正常发放;确认薪资系统生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力;网络管理员进行办公软件账号删除维护;

13、人事专员进行辞职人员电话回访;

14、人事专员将辞职手续归入人事档案。

总之,根据相关规定,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一按照0.5个月进行计算。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