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申报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3、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如果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都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但双方如果不是事实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这种赔偿就直接可以先进行协商,要不然就直接发起起诉。但如果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多了一层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有关部门起诉,只要是员工在工作的过程受到伤害,那么员工所在的公司或者企业都是需要给员工进行赔偿的。
对于工伤的申报流程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