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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怎么样计算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发布时间:  浏览: 60 次  来源:网络

一、应怎么样计算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双倍工资计算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

1.首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到期续签的情况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3.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

双倍工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截止点为双方实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计件工资制该怎么样计是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时间怎么样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计算时间以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应怎么样计算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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