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退休当月工资如何算
教师退休的当月工资,按照正常出勤的时间来计算。
具体如下:
1、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2、工作日加班费: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3、双休日加班费: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4、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的计算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工伤假如何算工资?
工伤假期间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计算其工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原待遇一致,所在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能克扣或恶意拖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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