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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直接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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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过期了,要是想不续签,其实也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管是咱们劳工不想续签,还是老板不给咱续约,最好还是先跟人家说一声。

当劳动合同一过期,这个劳动合同就算是完蛋了,然后老板就得给我们提供一份说明这劳动合同已经over的文件,并且在15天之内把我们的档案和社保相关的东西都转出去。

然后,作为劳动者的我们,也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来做工作上的交接事项。

而对于那些因劳动合同到期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况,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说一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老板决定不再续签,他就得给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这个赔偿金额,就是根据员工在公司里干了多少年,然后乘以一个标准来算的。

比如如果干了不到6个月,那就除以2;

大于6个月却不满一年的,就按照一年来算;

如果已经干了快12年了,再多付几个月的收入也都无所谓。

但是,如果老板没有改变或提高原有的工作条件,员工自己不想续约的,那就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费了。

接着再说说另一种情况,即员工自己不想续签,还可以分成两类:

有些时候,如果老板没有改变或提高原有的工作条件,员工自己不想续约的,这时候老板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费。

但如果老板降低了原先的工作条件,员工自己不想续约的,那老板就必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职尽责地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费了。

至于这些补偿费包含哪些内容?就是按照一些固定的规定,比如说年收入,工作时间之类的,通常都是用那个截至被解雇或结束劳动关系的那段时间内所赚到的钱数来计算的,比如说过去的12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没签合同试用期是否可以直接走人

可以。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内,但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天后自动离职。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走人:

(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直接走人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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