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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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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拖欠赔付标准

有关劳动法律明文规定了对欠薪行为的具体赔偿准则。

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循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好的工资发放周期,按时足额地支付给每一位劳动者相应的薪酬待遇。

若发生欠薪现象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那么相应的赔偿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违反劳动合同协议无端拖欠工资的,相关的责任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累计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额外追加相当于工资报酬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若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全额补发员工工资差距部分;

如逾期仍未支付的,依照应付欠款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统一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工资拖欠多长时间就算违法

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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