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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退休人员属于劳动关系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雇佣退休人员属于劳动关系吗

这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特殊因素来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辨析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不同之处:

如果用人单位聘请了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双方之间有可能建立起劳动关系,同时也有可能是劳务关系(亦称为“雇佣关系”)。

在此情况下,二者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着显著差异。

如果被判定为“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双方将被视为具有较强的“人格隶属性质”,其权力与义务的确定将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款;

然而,如果被判定为“劳务关系”,则意味着双方享有较为平等的地位,其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将主要依据双方之间的书面约定,符合民法领域的法律规范。

其次,劳动者是否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便是界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关键依据。

因此,对于各用人单位而言,在决定雇佣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实该职工是否属于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群。

若用人单位引进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却尚未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或返还退休金的任职人员,那么双方的工作关系便可以按照劳动关系来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招聘的是已经依法获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那双方的关系就应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二、雇佣退休人员能随便辞退吗

雇佣退休人员不能随便辞退。如果签订了聘用合同,应该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辞退;解除合同的约定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雇佣退休人员属于劳动关系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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