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工伤后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在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时,若企业已为其支付了工伤保险,则仅需负担以下几类款项:
首先便是治疗伤势期间员工所享有的薪资福利;
其次是对于五级与六级伤残程度的职工,根据月份来发放的伤残补贴;
再者就是当劳资双方终结或解除了雇佣关系时,伤残员工应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给金。
然而,若员工所在的企业并未能参加强制性的工伤保险,而不幸遭遇工伤事故,那就需要由该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一定标准的费用,例如:
第一,医疗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第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
第三,前往统筹区外就诊的交通住宿费用;
第四,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第五,伤情较为严重,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后发放的生活护理费用;
第六,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程度的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七,在雇佣关系结束或者解除时,员工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第八,员工意外身故后,其家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被抚养人生活补助金以及因公死亡补偿金;
最后,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支付的鉴定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工伤事故企业应承担以下这些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发生工伤,是怎么向公司索要赔偿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核算赔偿数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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