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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 次  来源:网络

一、拖欠工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关于企业未能按时发放员工薪资所造成的损失,企业理应提供相应的赔偿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有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无缘故地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的行为,除了要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员工报酬之外,还要额外支付薪资报酬总价值的25%作为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对应的,对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机构将有权责令其在限制范围内交付劳动者所需的薪资报酬、加班费用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所需的经济补偿。

同时,如果劳动者领到的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这之间的差距;

若是用人单位未能在具体时间点前完成薪资支付,那么必须按照应付款项的50%至100%的比例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包括但不限于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安排员工加班但是却不支付加班费用的行为;

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它们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有拖欠或者未能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法发出支付令。

另外,对于存在以下状况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超过劳动者正常工作日工资的报酬:

(一)如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

(二)在员工休息日加班而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

(三)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写欠条没有还钱日期应该怎么办呢

拖欠工资写欠条没有还钱日期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主张工资,支付拖欠工资是不受还款日期限制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拖欠工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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