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有退休一说吗
确实如此。
在我国乡村地区的相关社保政策中,如果已经达到法定的60岁退休年龄且未曾享受到城市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同时还属持有我国乡村户籍的老年人群体,便可按照规定按月领取相应的养老金福利。
在此基础上,若国家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您已经是年满60周岁且尚未享受过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待遇者,那么您无需进行额外缴纳养老金费用,即可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您满足参保资格的子女应当按照相应规定予以参保并缴纳养老金费用。
此外,对于参保者年龄未满60岁但距离领取养老金还有15年的,建议他们需按年度进行交费,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补缴,累计缴费不可超过15年;
若年龄大于60岁且距离领取养老金超过15年者,则需按年度进行交费,累积缴费不低于15年。
至于每个月可以领取到多少养老金,具体数额将取决于您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水平及所处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农民有权拒绝拆迁吗
农民有权拒绝违法拆迁,无权拒绝合法拆迁。政府拆迁属于国家行为,合法的拆迁行为应当具备市县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无需每家每户签字同意,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即可征地实施拆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民有退休一说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