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劳动纠纷的公司可以注销吗
劳动争议的主要当事方,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中权益享受的一方以及义务履行的承担者,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角色。
当劳动争议处在处理阶段时,若企业已步入了资产清算流程,那么劳动者应该把清算组作为争议的首要解决对象。
清算组作为一种特殊的清算机构,是指企业在经营终止之后,为执行清算业务、代表企业行使相应权力而设立的组织机构,其任务是负责企业在清算期间所有事项的处理工作。
因此,如果在劳动争议爆发之际,用人单位已经进入了破产清算环节,这时候劳动者在选定相对的诉讼一方时,就理应直接将清算组定为被申请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二、有劳动合同员工被迫离职能要求赔偿吗
有劳动合同员工被迫离职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劳动纠纷的公司可以注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