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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85 次  来源:网络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当面临试用期间未签署劳动合同以及工资被拖欠这种情况时,我们有必要采取下列一些有效的步骤去应对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积极地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在此之前,请准备好你在这段时间内所执行的工作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资单据、工作证件等资料。

然后努力与雇主达成共识,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

若协商无果,不得已可寻求劳动行政机构的帮助。

请务必了解,劳动行政部门具有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以及附加可能的赔偿金的权利。

为此,我们推荐的号码为123。

若通过投诉仍然未能解决问题,那么下一步我们必须要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处理劳动纠纷的一种专业化流程,并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我们应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在此过程中,保存和搜集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显得无比关键,这些证据包括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以及同事的陈述等,以强化我们的申诉理由。

若仲裁的结果仍然不能满足我们的诉求,我们最终将转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我们也要知道,只有在限定的期限内才能向法院提交诉讼。

签字确认,截止到目前,所有以上内容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提供的信息。

若您面临类似的困境或者希望得到更为详细的法律建议,欢迎随时拨打我们的律师热线获取进一步指导。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视情况而定。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的处罚规定如下:

1.如果员工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个月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二、辞退劳动者的处罚规定如下:

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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