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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两天被辞退能拿补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6 次  来源:网络

一、旷工两天被辞退能拿补偿吗

假设您不幸出现了数日的缺勤行为,没过多久便遭到了雇主的解聘处理,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金。

这种情况的原因通常在于,尽管缺勤并非无可避免的错误之举,然而它却严重触犯了企业规章制度的红线,雇主完全有权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员行动,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仍存在部分例外情形。

例如,当雇主在您仅缺勤两天后立即采取了辞退措施,且未遵守法定事先告知程序(即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费用)时,您仍然具有向其提出赔偿要求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两天被开除合理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旷工两天不算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因此旷工两天是否会被开除需要看公司的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旷工两天被辞退能拿补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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