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生病被辞退有补偿吗
当员工因病无法履行原职务或公司为其寻找新岗位后仍未能胜任该岗位以致被终止雇佣时,其实依然有权利获得赔偿。
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则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如患病员工即便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恢复健康后仍然无法继续胜任原有的工作;其二,公司已为其提供新的岗位,但仍然无法从事相关领域的职责,从而导致终止聘用关系。
在此种情形下,雇主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方可视为合法解雇行为。
此时,雇主仅需根据员工在该企业的服务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可;若员工在该单位的任职期限不足一个月,则应按照一个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反之,若员工是由于其他非上述原因遭到解雇,那么便可视为雇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雇主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因生病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因生病被辞退有补偿。而且如果是在规定医疗期内被辞退或者其他情形违法辞退的,单位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在医疗期过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才属于合法辞退,辞退前,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因生病被辞退有补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