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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是按底薪计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1 次  来源:网络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是按底薪计算吗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仲裁请求双倍工资额度的计算,并不仅仅局限于基本工资的范畴。

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具体数额应根据您每月所实际领取到的薪酬构成而定,其中包括了常规月度奖金以及可能存在的提成收益或加班津贴等各类项目的综合计算结果。

然而,对于诸如公司季节性结束时给予全体职工发放的季度奖、年末分红或因特殊事件临时做出的特别奖励等情况,则需要加以排除。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此类费用实际并未发放到位,那么就必须依据劳动者实际获得的全部收入作为衡量标准。

在此强调,双倍工资并非意味着将上述款项直接归还给劳动者个人,而是旨在针对雇主未能按照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给予其适当的惩处与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打卡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是按底薪计算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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