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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8 次  来源:网络

一、未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针对雇主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所引发的争端,其性质为典型的劳动纠纷,依法可向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以下列举几种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劳动争议的情况:

涉及因工作时长、休息日放假、社会安全保险福利待遇、培训培育及劳动保护方面发生的歧见与纷争;关注于如何订立、执行、更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在确定劳动者与用工主体的劳动关系这个关键环节上出现的疑问及争论;以及除上述情况之外但仍符合劳动冲突一般特性的各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未缴纳社保有哪些赔偿

未缴纳社保,一般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劳动者因此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且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责令单位限期内补足或者及时缴纳拖欠的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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