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保险怎么办
1.在遇到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且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等情况时,我们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下操作:
(1)若在建立了劳动雇佣关系之后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仍未与工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名工人有权请求给予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在一年内都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此名工人便有权利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然而,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时,该名员工可以通过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告,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强制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社会保险的缴纳。
2.当用人单位自员工开始工作之日期起,超过一个月但仍旧不足一年未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每名工人支付两倍的应得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本法有关条款,没有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必须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起,向每名工人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二、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的后果有哪些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保险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