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我过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双倍工资应当依照劳动者个人日常基本工资的两倍进行计算。至于经济赔偿金,则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规则皆需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原则。若因故解雇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视劳动者在该单位的服务期限,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劳动者在该公司服务满一整年后,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足一年但超过半年者,则视为一年处理;少于半年者,用人单位须支付半个月工资做为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者每月所得的工资如果高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在支付经济补偿时,应参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水平进行核算,且所支付的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在这里,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是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收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合同超过一年如何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要如何赔偿视情况而定: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且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十一个月两倍的工资,并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