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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  浏览: 72 次  来源:网络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怎么补偿

如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导致您的权益受损,那么您有权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之后立即终止双方的雇佣关系,同时要求该单位做出相应的补偿措施。这些补偿包括:

支付您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以及加班工资等。

首先,如果贵司未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您有权利获取相应的薪资补偿,数额约等于过去的11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若尚未来得及为您购买社会保险,您完全有权要求其进行补缴。

此外,您还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您所在的单位因违法行为导致您失去工作,他们可能会因此付出更沉重的代价——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的额度将是经济补偿金额度的两倍之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您在该单位工作的年数来决定,每满一年,贵司就应支付给您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您担任此职务的时间超过了六个月但不满足一整年,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反之则按照六个月来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到的“工资”实际上是指您在解聘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打卡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怎么补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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