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无缘无故降薪怎么办
贵司在未经与劳动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擅自降低其职位和薪酬水平,这不仅严重违背了我国《劳动合同法》所载明变更劳动合同需经双方协议一致的原则,而且违反了该法律中关于支付劳动者合理薪酬待遇的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被降职降薪的劳动者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范畴。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
“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违规情形乃是构成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据此,您完全有权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正式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权利,同时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出台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际,必须一次性支付完毕劳动者当期(即解除当日)的全部薪酬;并且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每一年的实际合法工作时间给予对应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按同一标准及时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若单位仍未按照上述规则执行及支付,在向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以后,亦无需再继续前往现场报到工作,可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公司无缘无故降职降薪如何解决
公司无缘无故降职降薪,应当向单位索要书面文件作为证据。如果不接受降职降薪,应尽量保持在原工作岗位工作,并拿好证据,立即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要及时维权,如果在被降职降薪后一个月内仍无反应的,视为接受公司的降职降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无缘无故降薪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