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一直不签入职协议
对于没有在雇佣期间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对其进行如下具体分析与相应措施的执行:
1、如果自雇佣之日算起,过了一个月但仍然未能及时签署该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就有必要采取行动,确保尽早完成这份手续;此时,即使过了一个月再补签,也无需对此背负双倍工资损害赔偿的责任。
然而,若此事实系由劳动者故意造成的,公司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解除现有劳动关系,并按时支付他们应得的工资款项,且无需承担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2、自用工之日起若已超过一个月,但是不足一年仍然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仍需对此事采取补救措施;在此过程中,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时的前一天之间,都需要向每位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劳动者故意不愿意签署的,公司仍须依法支付双倍工资给他们,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他们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事宜。
3、雇佣开始时已超过一年仍旧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需支付从雇佣之日的第一天算起之后的每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最后,必须在雇佣之日满一年后的同一天正式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公司在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未能做到这一点的话,则自雇佣之日满一年的那一天起,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同数额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
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尽快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入职已经超过了一个月,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若是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一直不签入职协议”,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