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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了一直没给我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合同签了一直没给我

若签署了劳动合同却未能给予劳动者,那么作为劳动者,他/她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索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首先是通过与雇佣方进行友好而诚实的协商;

其次,可求助于本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以便工会能够出面协助争取到合同;

再者,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以获取调解及处理;

除此之外,投诉至劳动行政部门也是一种合理合法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劳动行政部门会负责责令雇佣方尽快履行合约提供;

如果以上几种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是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是最终且必须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签约3年,中间可以辞职吗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且可以向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签了一直没给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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